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部署的2008年市直各专项工作责任部门责任目标,按建设部等国家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建设厅等10厅局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房[2007]210号)文件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对开展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自2006年11月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治理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以及《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依据,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物业服务、拆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住房保障审批等环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阶段、分步骤、逐级推进”的原则,对2006年以后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
(三)目标要求:通过治理整顿,发现并及时处理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案件,维护市场稳定;通过归纳总结,使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推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
二、治理整顿的重点内容
(一)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坚决贯彻会议精神,将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国六条”要求,执行90/70政策,稳步提高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供应量,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比例不断增大,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公开配售房源。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实现建设经济适用房100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的目标。多渠道筹措房源、实现租售并举、实物配租,构建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分层次、多形式住房供应体系。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定价、分配、销售、租赁环节的规范管理,采取社会公开摇号的方式发售房源,杜绝炒卖房源指标的违规行为。
(三)摸清需求,探索廉租住房的新型经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住房困难家庭的摸底清查工作,建立相关的信息数据库,计算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缺口,合理调整供应计划。勇于探索,尝试推行由职能部门监管,企业模式运作,而非由职能部门直接经营的新型廉租住房管理模式。
(四)规范项目审批,查处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房地产法规和执法宣传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加强市场管理;把好商品房预售审批关,打击非法预售活动,防止证照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走向市场。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中的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稳定市场,平抑房价,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增强市场透明度。建立健全网络服务平台,加快适用型管理软件的开发步伐。不断完善商品房期、现房销售的网上签约系统,尽快实现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并朝着建立融产权登记、交易、抵押、拆迁、物管、维修基金、白蚁防治等信息为一体的统一网络服务平台的目标推进,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便于动态监管,信息公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动态,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市场透明度,巩固整治成果。
(六)加强行业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二手房市场和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力度,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系统,公示信用详情。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培养服务意识,提升专业修养,促进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加大对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中介、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欺诈客户、挪用购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房产测绘、交易、商品房预售许可、经济适用房审批、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坚决纠正不当行政,违法行政。注重教育预防,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并开展相应的自查活动。聘请行风评议监督员,强化督导检查。扎实开展“五个零距离”活动,加强作风建设,自觉维护百姓利益。
三、治理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治理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房产局治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长松
副组长:李志坚 赵金伟(常务) 王星耀 杨新武
胡汉清 文振中 袁国棋
成 员:高 斌 张伟杰 袁伟洁 吴良斌 刘朝阳
左 坚 黄亦兵 吴不凡 胡自文 曾 锋
李希蒙 蔡 冰 向永高 高春波 罗新亮
汤小辉
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办公室由赵金伟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袁伟洁任副主任。成员由高斌、张伟杰、吴良斌、刘朝阳、左坚、黄亦兵、吴不凡、胡自文、曾锋、李希蒙、向永高、高春波、罗新亮、汤小辉组成。局治理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职责分工:
产权市场处:为牵头协调机构,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销)售商品房的专项检查。负责情况收集汇总及资料整理。
租赁市场管理处:负责中介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专项检查。
新闻中心: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治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同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监察室:督促各单位(处室)按职责分工完成治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负责房产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检查。
市拆迁办:负责对拆迁项目的专项检查。
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完成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和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销售、租赁专项检查。
市房产执法队:负责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房产信息中心:负责在市房产局政务网的宣传,及公布有关信息,开辟投诉专栏。
区房产局:负责按市、区局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分工进行检查。对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初审的检查。
投诉电话设市房产局执法队,电话号码:2232110;市房产局政务网投诉网址:http://www.csfdc.gov.cn。
四、治理整顿的工作安排
本次治理整顿采取自查自纠与核查整改相结合的两级工作模式,旨在区别对待,突出重点。治理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至5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召开办公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统一思想。组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处室责任分工。以市房产局政务网为主要宣传途径,联系省、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普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6月至8月)。传达办公会议精神。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拆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自查结果、整改方案书面上报相关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将企业自查结果、整改方案归总后上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整改阶段(2008年9月至10月)。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抽查,并就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在核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项目,上报长沙市政府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审计、税务等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联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针对治理整顿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编写专题报告。通过市房产局政务网发布、公告检查及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件。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根据检查小组回馈意见,制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