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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湘平同志对启动实施安居工程建设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几个部门负责同志也都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我都赞同。等一下,润儿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实施安居工程意义重大,必须高度重视
实施安居工程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住有所居”的实际行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把“住有所居"确定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之一。温家宝总理近期强调:“如果提起人民生活,我最为关注的是住房问题。”为此,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安居工程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就实施安居工程建设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润儿书记亲自带领有关市领导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到建设和房产部门、城区、街道、社区和城市居民家中,就如何实施安居工程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今年市委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市政府召开了3次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对实施安居工程进行了充分的研究。经过深入研究,摸清了底子,形成了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出台了《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长沙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通过实施安居工程,全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到2012年实现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提高到15平方米,努力做到户户拥有一套适宜居住的房屋,率先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小康居住水平。这是在广大人民群众衣、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住房问题在民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实施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绝不仅仅是拆几片平房、建几栋楼房,也不单纯是小房换大房、矮楼换高楼,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把全面实施安居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居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近几年,我市努力健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07年底,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123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3.79亿.销售14.94万套;建设廉租房9.59万平方米、1906套,全市人均居住面积由2003年的23.2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的28.9平方米;拆除、改造、修缮各类棚屋560多万平方米,使4.8万户、18万多居民搬入新居。然而,长沙住房保障压力仍然很大,目前全市还有大量的住房困难家庭。据初步统计,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还有1ll38户无房户,人均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还有5206户,经济适用住房积压待购户约3.1 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繁重,全市二环线以内就有成片棚户区5万多户18万余人,棚户区总面积899万平方米。各类特殊群体住房矛盾突出,全市尚有235家企业54171名职工未享受房改政策,其中27724名职工家庭住房面积不足50平方米,旧城改造中还遗留约400栋、6000多户、2万多人的散户居民,这些人数累加起来占到市区总人口的11.9%。与此同时,全市近50万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普遍较差,数以万计的新就业人员面临着无力购房的现实困难。解决这些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将是一项浩大的建设工程,也将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把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实施安居工程,明确要求要用3—5年的时间,全面改造城区的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让每一个城市住房困难家庭都有一套安全、宜居、适用的住房。
要坚持把安居工程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城市形象是品牌和招牌,也是吸引力和竞争力。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城市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市。我们的做法和市容的变化,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外来客人和广大市民的认可。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发达地区和先进城市相比,我们的城市建设仍然存在很大差距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城市里既有美观现代的高楼大厦,又有矮小君乱的棚户区;既有宽阔笔直的马路,又有破损脏乱的旧街小巷。一段时间,我与有关部门的同志看了南湖、滨江、武广和五一大道覃段以北等棚户片区,有的片区的房屋破旧,条件恶劣,供气供电给水排水等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没有身临其境真难以想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城市的品位难有更大的提升,城市的面貌难有更大的昆观。必须按照建设现代宜居城市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变棚户区见缝插房、缺绿少树的现状,建设罗多的绿地空间、广场空间,加速城市品位提升。当前,我们面临建建设“两型社会"的难得机遇,有先行先试权,要紧紧抓住这个硎得的机遇,使城市更美、更亮、更协调,塑造城市的崭新形象。
二、实施安居工程操作性强,必须精心实施
(一)安居工程要重点把握三个关键工作环节。
首先,要严格政策标准。一是要统一收入标准。我们讲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是两回事,要严格区分开,不能混为一谈。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标准实际上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高许多。二是统一补贴标准。要严格按照《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补贴,既不能因情况特殊多补贴,也不能寻找理由少补贴,必须按标准依程序补贴到位。三是统一面积标准。困难群众买房,要买多大面积?这里面还有许多问题要研究。比如说,我们现在提倡经济适用房都建60平方米,但购房面积是不是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比如三代同堂的家庭购房面积能否扩大一点?补贴的标准按政策办,购房的面积让他自己定,当然要控制一个上限,否则面积太大就不能叫做经济适用房了,这样,既给群众灵活选择的空间,群众也更容易接受这项改革。
其次,要严格资格审定。原来实物分配经济适用房,是按政策界定分配资格。因为界定的标准本身存在模糊空间,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和街道、社区审核时往往做“好人”,由于“把关”不严或难以“把关”,容易出现漏洞,如有的打政策“擦边球”,一个家庭拥有几套房子。这次实行住房货币化补贴改革,要变“资格界定”为“资格审定”,把以前的漏洞堵上。资格审定要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特别是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审查权下放到街道、社区,并坚持公开、公示制度。
第三,要严格发放程序。实行货币化补贴,必须本着严格、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阳光运作。补贴发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补贴、每一户受补贴的家庭,都要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道,让群众明白,受群众监督。只要公开了,明白了,事情就好办了,怕的就是暗箱操作。
(二)棚户区改造必须科学、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是强化住房保障,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安居工程对棚户区改造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要精心规划。规划是总纲,是方向,是指针。搞好规划是作好改造工作的基础。棚户区改造规划要坚持高起点、全面、科学、配套。规划要高起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目标定位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不落伍,尽力避免出现历史性遗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在规划上舍得投入,组织人员尽快拿出高水平的棚户区改造规划。规划要科学全面。做到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扩容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扩容相结合,与城市的功能定位相结合,与城市的建设风格、文化品位相结合。比如,我们近期的重点就是湘江两岸及武广新城四大片区的建设,棚户区改造必须与这个规划结合起来。要注意保护文化街区、重点文物和历史建筑,使城市历史和文化脉络得以遗存。要同步考虑城区道路、园林绿化、休闲娱乐、商业服务、公交线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管理等问题,使规划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规划制定要抓紧。规划是启动改造的先行工作。规划出台的时限决定着整个改造的时间进度,时间不等人,规划必须早点拿出来。规划要严格执行。规划是雷区、是红线,一旦出台,就必须认真执行,这是铁的纪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一旦发现有不执行规划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棚户区改造要在全市统一规划下运作,不能打乱仗,小规划要服从大规划,区域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要把控制城郊平房建设纳入规划管理之中,城区和城市近郊不允许新建平房,坚决避免出现新的棚户区。
二是要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不同于城市的新区建设,会涉及到许多十分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精心部署,有序推进。每一个棚户区的改造,都要由一套专门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实实在在的抓。事先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摸清底子,做细方案,考虑好方方面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应对措施。一定要先安后拆,落实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维护群众利益,是顺利推进拆迁改造的前提。启动改造之前,要采取积极组织房源、提供过渡性住房等措施,千方百计为被拆迁群众解决居住问题。拆迁补偿要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予以落实,不能克扣,不能拖延;要高度注重政策执行的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明白、放心、拥护。
三是要精心建设。棚户区改造不是城市的整饬,而是再造重生。我们一定要以宜居城市为目标,努力建设精品工程、耐久工程。从规划设计到建筑施工,从整体布局到建筑风格,每一个细节都必须精心把握,仔细打磨,确保每一个改造工程、每一个具体项目都成为精品,让老百姓放心,能够接受时间的检验。同时,也要注重控制建设成本,要有节约意识,该减的要减,比如在道路建设中,道路的宽度以实现道路功用为标准,窄一点,不仅节省了道路修筑成本,更节省出了土地资源。要积极应用新的工艺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成本节约。
三、实施安居工程要求很高,必须落实责任
安居工程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注重方法,落实措施,强化督查,确保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
要讲究工作方法。安居工程既是一项内容具体、任务艰巨的工作,也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开拓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探索创新。一是通过清退政策性出租房、尝试市场竞拍与租赁方式、商住用地配建等方式拓宽政策性保障住房的供给渠道。二是积极探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模式,将住房保障范围延伸至无力购买商品房又不能享受廉租住房的“夹心层”中低收入家庭,并逐步扩大到外来劳务工和引进的人才。三是开展全市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普查,建立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切实为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在推进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四是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安居工程涉及的范围广,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弄不好又会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大家一定要沉下身子,进门入户准确掌握情况,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不仅让群众得到实惠,还要让群众理解、支持这项改革,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加强督查考核。一方面,要加强工作监督。住房保障工作涉及的资金量大,近年来全国各地在这方面出的事不少。必须抓源头防腐败,健全监督体系,实行阳光运作,把安居工程打造成为阳光工程。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堵住各种漏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对在工作中循私舞弊,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要坚决一查到底,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考核。目前,我市已把廉租住房覆盖面和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社会销售的竣工面积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对各区县(市)进行考核。要重点督查制度建立情况、土地供应情况、资金落实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分配等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安居工程中实施不到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
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市)政府是辖区内安居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刚才各位负责人已上台签订了责任状,希望你们回去后严格按照责任状明确的工作责任对照实施。要建立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做好住房保障的项目、规划、用地、资金安排等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强化服务,共同实施好安居工程。
同志们,实施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面实施好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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